进修生到我院报到事宜
简阳市人民医院进修须知
一、进修条件
(一)进修生所服务的医院必须是经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不能是个体诊所。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有从事相关科室临床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医德医风好,有相应业务能力,能胜任临床工作。
(三)来我院进修须由原单位选送,并填写《进修申请表》和《进修生担保(责任)书》。
(四)进修生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以及健康证明。
二、临床科室招收录取时间及进修时限
(一)为保证医院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医院每年组织各科室录取进修生两次,即春、秋季招生。招生时间在入学的前2月,春季(3月初)入学者,2月中旬录取;秋季(9月初)入学者,8月中旬录取,中途不另行接收。
(二)原则上临床医疗专业进修期限为6-12个月,医技专业和护理专业的进修期限为3-6个月。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
三、申请进修程序
(一)符合进修条件的,由进修生本人所在单位批准,向我院教育培训部提出申请。
(二)按要求填报《简阳市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具体见附件1),须签署所在单位同意进修的意见、加盖公章,并签订《进修生担保(责任)书》,
(三)将填好的《简阳市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进修生担保(责任)书》以及《医师/护士执业证书》、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健康证明交教育培训部。
(三)教育培训部拟来院进修人员是否符合进修条件,并依据医院年度招生计划,报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接收。
(四)教育培训部发放录取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单位或本人按期报到。
四、报到要求
(一)进修生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进修生入学通知》、《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到。
(二)为保证进修生在院期间能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报到时每人须交纳管理押金500元,未违反扣除押金相关规定者,结业时退还。
五、我院协议医院和对口支援单位的人员进修事宜请与事业发展部外协办(电话:27238007)联系
六、结业事宜:进修生完成进修后,经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并授予相应的学分。
七、 | 联系地址:简阳市人民医院教育培训部 电话:27238068 联系人:马老师 邮编:641400 |
教育培训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